招聘27人!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嵩明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勤务辅警与嵩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共招聘27人,其中20人面向退役军人及有体育特长的人员中招录,另外7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二)工作地点。嵩明县公安局各直属部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勤务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退役军人及有体育特长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其余招录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及有体育特长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勤务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从昆明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11.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2.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本人携相关材料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黄龙街601号,嵩明县公安局政工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2份,1份经审核后本人留存,1份交报名处;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仅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学位证人员提供);
(4)2025年7月31日之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打印或通过手机银行APP申请、下载、打印);
(5)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6)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体育特长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小1寸照片1张;
(8)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或有限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自行下载附件2、3、4打印填写,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2)不限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3)每名应聘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报名人员须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参加后续环节。
(二)体能测试。
1.报名成功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嵩明县公安局政工室另行通知。
2.考生本人根据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前需本人认真阅读并签署《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体能测评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
3.体能测试项目。
①报考岗位代码为“202501”的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测试采取一票否决制,1000米跑≦3'40"的人员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否则予以淘汰,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②报考岗位代码为“202502”的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5)执行。
纵跳摸高为达标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达到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1000米跑为计分制。参照《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年龄段细化成绩得分,1000米跑的得分即为体测得分。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嵩明县公安局政工室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嵩明县公安局政工室(412办公室)领取。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公安常用法律基础知识。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8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6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岗位代码为“202501”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不加分)。
5.笔试成绩通过“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20250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代码“20250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复检。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九)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岗前培训。
(十)聘用。
1.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2.岗前培训结束后,被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嵩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薪酬待遇
勤务辅警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试用期间,薪资按照正常薪资的80%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录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生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出示身份证配合审验,请随身携带;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五)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各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通过“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或电话通知应聘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嵩明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施老师13888516457,速老师13888241343。
纪检监督电话:0871-67922700。
附件:
附件1.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简章
附件2.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3.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4.嵩明县公安局2025年勤务辅警招聘体能测评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嵩明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