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于2019年9月29日在鲁甸县主持召开了110kV文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结论为:110kV文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审批手续齐备,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与档案管理规范,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设计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110kV文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10kV文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10kV文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莹 联系电话:15808802874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晓 联系电话:13529098376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大伦 联系电话:13887096007
附件:1、《110kV文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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