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鹏万科技有限公司五华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我公司针对《昆明市五华区危险废弃物(含医废)处理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进行公示,具体链接如下:
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XOKY4WpOUaRYWeR0XTS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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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