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屏边县营盘水库工程拟建于南溪河上游,四岔河流域内老街子河上,坝址位于和平镇南侧约1.23公里处,距屏边县城约97公里,距红河州州府蒙自市约77公里,隶属于和平镇和平村委会,工程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03°47′24.80″E,23°14′46.91″N。坝址区附近有乡村公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工程完成总投资7937.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5452.03万元。
二、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
经统计,项目实际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工程量具体为:
工程措施:浆砌石排水沟开挖量1170.4m3,长度1330m,M7.5浆砌石738.15m3,M10砂浆抹面2261m2;浆砌石挡墙开挖量1108m3,长度260m,M7.5浆砌石挡墙2250.5m3;
植物措施:种植杉木8217株,种植柑橘1474株,种植桂花39株,种植地板藤500株,种植爬山虎1000株,绿化面积10.03公顷;
临时措施:修建编织袋临时挡墙580m,修建临时排水沟1400m,修建临时截水沟823m,临时沉沙池1个。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屏边苗族自治县营盘水库工程管理处于2019年9月10日在红河州屏边县主持召开了屏边县营盘水库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营盘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三江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优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8人
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向社会公开公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