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师宗县鸭子塘煤炭矿区(东区)总体规划 (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师宗县能源局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云南省师宗县鸭子塘煤炭矿区(东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次规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为使本次规划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并减少对公众的不利影响,现向公众征求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建议。规划基本情况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本次规划基本情况
鸭子塘东矿区位于师宗县城330°方向,直距19km处,行政区划属云南省师宗县雄壁镇;矿区范围地理坐标极值(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东经103°54′42″~104°03′01″、北纬24°55′35″~24°59′44″。。鸭子塘东矿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38.4817km2,矿区范围由63个拐点圈定,呈南西-北东向不规则多边形展布,东西走向长约12.82km,南北倾斜宽约3.23km。
矿区划分为5个井田。矿区均衡生产规模为445万t/a,矿区总服务年限75a,其中均衡服务年限50a。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按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第14号令)、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云南省能源局文件《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21〕69号)等文件精神,师宗县能源局特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此规划环评。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人
委托单位:师宗县能源局
联系人:杨工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人
评价单位: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禹工 电话:0871-66113002
邮箱:120738302@qq.com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
见附件网络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or76oiu7eJQqSk08DNS6w
提取码: b4q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后,公众可下载《规划环评环境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和信息填写完整后,扫描发至评价单位邮箱或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托单位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月9日起。
师宗县能源局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