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五华产业园生物医药园项目一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西翥街道办事处
公示途径: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10工作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5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西翥街道办事处,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五华区人民政府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顺风村22号;
2、邮箱:445436522@qq.com;
公示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西翥街道办事处,0871-68400551;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0871-63311976;
公示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