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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到迪庆州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调研

2020/12/24 18:13:34 来源: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评论:0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2020年12月17日至19日,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李彦副站长一行到迪庆州开展沼气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调研督促2020年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主要通过实地查看和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调研组现场填写了《大中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和《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能源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表》。

12月18日,调研组深入香格里拉市洛吉乡洛吉村,实地查看香格里拉市磨房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沼气工程建设运营情况。香格里拉市磨房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5月,涉及洛吉村对窝落村民小组52户农户,合作社总投资713.5万元,主要进行二代野猪繁育养殖,养殖场占地面积31050平方米,存栏1700头,年出栏800多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合作社建设了500m3大型沼气工程,项目总投资215万元,其中中央支持资金75万元,业主自筹140万元,目前沼气工程项目投入试运行,沼气工程建设对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李彦副站长指出,农村能源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多个方面,农村沼气工程是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面源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首先要树牢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沼气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及技术措施,加强责任管理;其次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充分认识到沼气、沼液、沼渣“三沼”的重要意义,把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起来,发展循环、低碳、绿色农业,避免养殖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实现农业生产收益与生态保护效益的双赢;第三,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四,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好、用好、用活政策,将农村能源建设纳入农业“十四五”规划,利用农村能源这个重要工作抓手,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质量和生活水平。

 

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张凡

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胡华清    审核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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