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100m3沼气池建设地方规范获得批准发布
12月16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玉溪市100m3沼气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适用于当地各类土质、不同气候条件下,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100 m3钢筋混凝土沼气工程的施工建设和质量验收,《玉溪市100m3沼气工程建设规范》的批准实施,将进一步提高100m3沼气工程建设质量,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
近年来,畜禽养殖方式逐渐由散养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养殖场(小区)数量增多,但是大部分养殖场(小区)存在养殖规模不大,分布散乱且无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的问题,给农业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在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大力支持下,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贯彻“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原则,从适用范围、工艺选择、技术方案、试验方法、施工要点、检验标准、质量验收等方面制定了运行管理方便,人工构建较少,单位耗能低,产气率高,基建投资低,兼顾环保生态功能的100 m3小型沼气池规范。
该规范由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起草,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协助编制,适用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100-300头、牛存栏20-60头、蛋鸡存栏1000-3400羽,肉鸡出栏10000-30000羽左右的养殖场(小区)100m3沼气工程建设。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 曾维庆、施丽梅
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胡华清 审核 安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