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农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
11月18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视频会议,进一步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农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及销号进展,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及时验收销号。
会议听取了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就辖区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农重点投诉举报有关问题整改推进和验收销号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副主任杨繁松要求,相关州(市)党委要抓紧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农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要坚决全面彻底抓实督查整改,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绍岗强调,厅相关责任处室要对未办结的事项加强督导,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要严格组织验收,防止整改落空落虚,严防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厅相关处室在督导的过程当要对失责尽责以及作风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失责失职问题按照规定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相关的地区、单位要深刻汲取杞麓湖的教训,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相关州(市)、县(市、区)前期整改推进迅速,但由于认识不到位、方法不到位、配合不到位,导致验收销号滞后。验收销号是整改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环节,相关州(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开展验收销号工作。张杰要求,要全面彻底整改,加快验收销号。要严格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时限。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严肃责任纪律。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责任处室要对各州(市)加强督导指导,确保整改验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收到验收请示后及时组织进行实地验收销号;相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收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验收资料、台账,及时与生态部门对接联系;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生态部门对接联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圆满顺利、保质保量彻底完成整改验收工作。(拟稿人:刘夏冬 审核人:冯卫庆)




